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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正杰 通讯员 三法宣
“终本”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佛山市三水法院始终落实“终本不终案”的执行理念,无论标的大小,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三水法院就穷尽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三水法院执行局在一天内执行完毕了两起“终本”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透露,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郭某以及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余某民间借贷纠纷二案,2019年均因被执行人郭某、余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19年5月及当年6月分别裁定终结二案本次执行程序。二案件“终本”后,被执行人郭某、余某均未再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郭某甚至停用了原有的手机号码。
近日,在得知被执行人郭某名下车辆的位置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与法警前往三水白坭某小区查控郭某的车辆,并在当地公安人员配合下,成功扣押该车辆。随后,执行人员通过该车辆预留的挪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郭某,要求郭某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人员的劝说及扣押车辆行为的震慑下,郭某当场履行了3万余元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某对执行干警的迅速行动感激不已,并立即手写了结案申请书。
此时,已近下午两点,执行干警在匆忙吃午饭过程中,突然接到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余某电话,称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听到这一好消息,执行干警顾不及吃饭,迅速驱车赶回法院,并通知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余某一同到场。
原来,该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直关注着被执行人余某的财产情况。在得知被执行人余某所在的经济合作社即将发放征地款时,一方面立即通知余某所在的村委会及经济合作社,要求上述村委会及经济合作社协助扣留、提取余某可领取的所有收入。另一方面,及时通知余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余某起初的态度还比较恶劣,后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强制执行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下,余某向执行干警打来电话,并到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履行了5万余元还款义务,杨某当场提交了结案申请书。
至此,两件历时近三年的终本案件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
校对 |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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